认定成功:由海口市政府奖励50万元。
海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案2
一、 直接奖励:
三亚市:
1. 培育阶段:未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,当年培育扶持金额为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的30%,最高不超过10万元,扶持期三年。三年后,仍未通过认定,不再予以支持。
2. 认定成功:由三亚市政府奖励50万元。
合计最高80万元。
要求:至少1人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实际办公,员工社保在三亚缴纳。
海口市:
认定成功:由海口市政府奖励50万元。
二、 其他扶持:
1. 税收优惠政策:享受10%的所得税优惠。(不能同时享受双软的税务优惠)
2. 人才购房补贴:企业可推荐一名员工申报48-80万人才安居购房补贴;(后备级人才项目160万)
3. 资助资助项目:优先获得国家、省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,今年科创委部分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是高企资质;龙华区的资助项目基本要求是国高。
4. 场地租金补贴: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,部分科技园、软件园有场地房租补贴;
5. 企业上市融资:优先审批高新企业新三板挂牌、创业板、中小板块IPO;
6. 研发费用扣除:研究开发费用的75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摊销;可抵扣所得税
7. 技术转让收入: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免征企业所得税;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;
8. 固定资产折旧: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;
9. 企业贷款贴息:优先获批无息贷款或者贴息贷款。
三、 适合行业:
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航空航天技术
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
新材料技术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
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
收费方案:
前置费用:3.8万元 (不通过全额退款)
后置费用:补贴下款后收取下款金额的15%
送公司注册、刻章。
服务项目:
培育阶段:辅导企业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、财务成长性等国家高新审核标准上进行规范完善。
申请阶段:为企业进行国家高新认定的申报工作。
免费政策咨询:
微信:13691830994 黄经理